勇敢去爱,无须自卑

无尘 心得体会 1097

一周之前,我永远都会铭记于心的那一天,2019年5月17日――春明景和、风柔日暖,一场绚烂多彩的“彩虹雨”终于降临在了我国的台湾省!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院会”17日三读通过“同性婚姻专法”,此项专法规定相同性别的两个人人可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也就是说,以后台湾省的同性恋同胞们可以合法结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真正的伴侣。说实话,当我那一天看到这条新闻时,一瞬间泪水就夺眶而出,大部分原因是喜极而泣吧,为了LGBT朋友们发自内心地激动和兴奋,可我同时又很心酸。我一直不懂为什么真心相爱的两个人互相喜欢、共同生活、白头偕老还要去得到社会的认同,还要去求得社会大众的“投票通过”才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有一个“夫夫”或是“妻妻”的名分。

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同性恋婚姻没有合法化的时间段里,有很多人为了彼此那不被世俗接受的爱去奔走和努力,也有很多人因为不堪社会与生活的压力,无奈放弃了他人口中所谓的“扭曲的爱”、“变态的爱”。我看过很多同性恋题材的电影和短剧,但几乎都是悲剧结尾,每次看完都会悲意袭心、久久无法释怀。所以尽管我喜欢异性,但我同样也很尊重同性之间的爱。我也觉得,同性之爱与异性之爱都一样,根本就没有什么不同,那些打着“同性结婚不能繁衍后代,会影响社会稳定”幌子抵制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们,我真的是很想问问他们究竟有什么资格对别人的爱情指手画脚!况且,同性恋者还是少部分,他们可以从孤儿院领养子女,也可以收养亲戚朋友的子女,这世上每天都有很多异性夫妻遗弃自己的孩子,可大家对这类不负责父母的容忍度却明显比对同性恋者的容忍度要高的多!

在亚洲国家尤其是在我国,大部分人都很传统,甚至可以说有些封建,对于LGBT这一群体还不够包容,所以一直以来很多同性恋人群都很自卑,他们不敢去爱,只能把这份平等的爱深埋心底。就因为世俗与传统的阻挡,他们只能爱的如履薄冰、艰难不易,哪怕这样的爱只属于他们自己,不属于别人,却依然不得不受限于别人。

“彩虹美吗?你喜欢彩虹吗?”每当身边有人跟我吐槽同性恋很恶心、是一种病时,我就会问他们这个问题。我得到的回答也都是肯定的,的确,没有人不喜欢色彩缤纷的美丽彩虹。可是,既然大家都喜欢彩虹,为什么不喜欢“彩虹旗”?为什么不喜欢甚至厌恶“彩虹旗”所象征的“平等之爱”呢?

这世界不单单是黑白的,它应该是彩色的。爱情也是平等的,它本该绚丽多彩。总有一天,所有的“爱”都会被人们接受,所以啊,不管你喜欢同性还是喜欢异性,都不要自卑、不要害怕,放心地、勇敢地去爱就好了!阅读此文的陌生人们,愿我的鼓励能给予你们些许勇气,请记得:爱本平等,无须自卑,勇敢去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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